台海网11月4日讯 (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)2日,市物价局、市地税局联合下发《关于开展房屋租金计税价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。 据市物价局介绍,《通知》明确:税务机关在确定房屋租金计税价格时,有价格争议、价格不明或价格难以确定的,由价格认证机构认定价格;价格认证机构出具的《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结论书》、《涉税财物重新价格认定结论书》或《涉税财物复核价格认定结论书》,经税务机关认可后,可作为计税或确定抵税财物价格的依据。